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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贺州市生态新城管理委员会竞聘上岗5人公告(第二轮)

贺州市党建网 20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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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竞聘

1.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4.乡镇机关公务员服务期未满5年,新录用的市直或县(区)直机关公务员(参公)未满2年的;乡镇(街道)班子领导,未经上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的;园区竞聘上岗人员聘期未满三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竞聘岗位资格条件

竞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公开竞聘上岗计划表。

关于年龄、经历、学历、职级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待遇及保障

(一)薪酬待遇。根据《贺州市工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试行)》(贺办发〔2017〕3号)有关规定,薪酬总收入原则上按市本级同等级别工资的3倍确定,竞聘上岗人员根据《贺州市工业园区薪酬收入分配实施细则(试行)》按岗定薪、按职定薪,年度薪酬依据《贺州市工业园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考评结果核定。薪酬总收入由岗位基本工资、月绩效和年终绩效构成。

(二)基本保障。贺州市范围内〔不含市生态新城(桂台示范区)管委〕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后,需放弃编制身份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市生态新城(桂台示范区)管委原有在职在编人员按照封存身份的工资水平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聘用人统一按岗位基本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

五、竞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2018年8月13日前)

自简章发布后,参加竞聘人员在8月13日前向贺州市生态新城〔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报名。

报名要求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自荐书(如有获奖证书和刊发的文章请复印、扫描附在自荐书后面)、《贺州市生态新城〔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开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并将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竞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zsstxcgw@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具体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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