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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录用(聘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参加选拔情形的。
四、选拔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拔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
在永修县政府网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按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同一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2人,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选拔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7月30日-8月3日(非工作日除外,上班时间:9:00-12:00,13:30-18:00);
2、报名地点:永修县人社局B304室;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县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认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需注明在编在岗时间及年度考核情况,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注明从事工作及时间;
(3)贴好照片(近期免冠1寸彩照)并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原表在永修县政府网上下载);
(4)与报名登记表一致的照片1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拔资格。
(三)面试
报名截止后,公开选拔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1.5,达不到1:1.5的,根据实际情况削减岗位数。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定。
2、面试内容及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综合素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