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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洛阳新安县纪委派驻机构遴选事业编制人员24人

新安县政府网 2018-07-17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教师、医护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

5.有父母、配偶、子女、亲兄弟姐妹在县纪委机关任职的;

6.在规定服务年限之内或试用期之内的;

7.其他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7月2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事业股(204房间)

(三)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由编制部门、所在单位加章,所在单位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签字的《新安县纪委派驻机构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背面写上名字);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认证报告;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单位出具证明,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6)其他证明材料。

五、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经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不符合遴选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3、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能达到1:2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核减遴选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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