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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太原市城乡规划局组织人员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及时审查,在报考者报名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补填。
报考者可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5年7月6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四)报考人数要求
各遴选和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和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5:l,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l。低于3:1的,经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遴选和选调计划。
报考者所报职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可改报其它职位,考生可于2015年7月13日上午9:00至17:00登陆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资格审查结果可于7月14日查询。报考者报考职位被取消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不能使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二) 面试
1、面试资格人选的确定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资格人选。当同一职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名次相同。
2、资格复审
报考者可登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太原人事考试网查看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遴选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其中,《报名表》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报考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对不符合资格复审条件和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进行复审。以后环节出现的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复审结果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未达3:1的,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报考者可登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太原人事考试网查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职位计划的遴选、选调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 50%)从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职位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序;如报考者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成绩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