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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8、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和“黔西南州林业局网”(http://www.qxn.gov.cn/OrgPublic/QxnGov.NYJ/1.html)上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公开考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原则,由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公开考调,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州林业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办理。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6月2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黔西南州林业局人事教育科(兴义市桔山大道瑞金北路23号州林业局七楼720办公室)。
(1)考生须认真阅读《黔西南州林业局2018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告》中所规定的考调对象范围、考调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自己是否属于考调对象范围、是否符合考调条件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须仔细阅读《黔西南州林业局2018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如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3)《报名信息表》(一式3份)须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并盖章,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并附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两寸彩照4张,在报名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