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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作风实,能吃苦,敢担当;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公务员须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6.自2015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考调事业岗位的,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4.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录用为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不满3年的;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7.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0.事业人员涉及改革规定不能报考的;
11.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参加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