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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宝坻区公开遴选区直机关工作人员29人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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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6月下旬)。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委托有关机构出题,测试应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综合分析研判后,视情况直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4.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提交本人近两年的工作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选在资格复审前弃权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后弃权的不进行递补。

5.面试(7月上旬)。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

按笔试、面试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确实形不成竞争的可直接进入考察。

6.组织考察。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以及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同时,听取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7.人选确定和试用(7月中旬)。依据.考察了解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试用人员名单,并在试用人员原单位和遴选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试用期为半年。

8.正式任用。试用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结合用人单位进行试用期满考核。不适合的,退回原单位,按照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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