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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县(区)纪委监委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反馈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由市纪委监委统一制作,县(区)纪委监委负责发放,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
1.笔试
(1)素质能力和业务能力测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适应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阳泉市纪委监委网站(www.yqlz.gov.cn)查询。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职位的比例为3:1。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确定面试人选前,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选拔人数,各县(区)纪委监委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其中,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公开择优选拔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均相同时,同时列入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阳泉市纪委监委网站(www.yqlz.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