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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开选拔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6月11日8:30至2018年6月18日18:00将报名登记表投入电子邮箱lzxqdgwbgs@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成功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公文写作能力、政治理论水平、相关业务知识测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笔试、面试择机进行,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对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对提供资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伪造相关证件资料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的空缺依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所在单位开具的行政事业干部身份相关证明及从事2年(含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④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⑤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五)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由新区组织部会同新区党工委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作出考察评价。
考察中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录取或与选调岗位不匹配情形,组织方有权不予录取。
(六) 体检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