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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根据各具体选拔岗位的参与选拔人员知识测试总成绩与选拔岗位名额,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与最后一名资格复审入围人员知识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选拔名额3倍的岗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遂宁组工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注意查阅。
获得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能力测试资格审查手续:
(1)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职位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核盖的《报名登记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任职文件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表彰表扬(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优秀企业管理人员和涉农专业的大学生可不提供);
(6)近3年来年度考核结果(确因用人单位未开展年度考核的,可不提供年度考核结果,但需用人单位出具无年度考核的证明);
(7)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及党龄的证明;
(8)优秀企业管理人员需提供工商、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年销售(经营)收入500万以上的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能力测试资格。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能力测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能力测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发放能力测试通知书,并发布进入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