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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遂宁选拔职业村党组织书记50人公告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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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涉嫌违纪违法尚未查清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近5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规定试用期、服务期限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参与选拔的。

二、选拔名额及待遇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全市拟选拔50名职业村支书,其中,面向优秀村干部和工人、农民以及企业管理人员选拔30名,面向涉农专业的大学生选拔20名。具体单位及名额详见《遂宁市选拔职业村支书职位表》。职业村支书的岗位为非常设岗位,设置在各县(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事业单位,服务期为5年(含6个月适岗锻炼期),由县(区)委组织部根据脱贫攻坚工作和村党组织建设需要,派驻到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问题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担任党组织书记。

(二)薪酬待遇

职业村支书的薪酬待遇参照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享受乡镇事业人员同等福利待遇。

(三)管理考核

职业村支书到村后,先明确为代理村党组织书记,接受6个月的适岗锻炼,6个月满后,采取实绩评价、群众评议等方式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经过规定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职业村支书服务期内,实行年度绩效目标和任期目标管理,与任职村所在乡镇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由乡镇党委负责管理考核。服务期内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6个月适岗锻炼考核不合格、换届选举时因党员群众不信任而落选、连续2年未完成年度目标、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届期满考核不合格、其他违法行为等,按有关程序及时免职,解除劳动合同。5年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招聘到有空缺事业编制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应继续在村任职不少于1个届期,任职期满后方可正常流动,鼓励任职期满的人员继续留村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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