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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5政府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91人的公告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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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9日9:00至6月15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遴选审批表》),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人员将《遴选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审批表》传真至遴选单位。各遴选单位传真电话见《遴选职位表》。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遴选单位收到报考人员传真的《遴选审批表》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6月11日9:00至6月 17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照要求传真《遴选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的报考人员,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陆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6月11日9:00至6月17日24:00期间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10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职位取消及改报

  报名截止后,各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计划遴选人数。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者,可于6月19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职位,放弃改报职位或改报职位不成功的,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2015年6月24日至6月26日,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汉文制卷,须使用汉语文(言)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分别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由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5年7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7月下旬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自治区公务员局和各遴选单位负责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遴选审批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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