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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甘肃陇南市市直单位选调154人公告

陇南市人民政府 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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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考行政职位的,必须已登记为公务员,报考参公职位的,必须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全额事业职位的,应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职位的,应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选调单位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任职回避有关规定(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党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岗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照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组通字[2013]16号)文件规定:“大学生村官聘期3年,3年期满转为事业岗位”;

4.按照2011年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高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陇发[2011]5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教师改行,任教不满5年的教师,不得调出”;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4日至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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