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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考行政职位的,必须已登记为公务员,报考参公职位的,必须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全额事业职位的,应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职位的,应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选调单位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任职回避有关规定(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党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岗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照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组通字[2013]16号)文件规定:“大学生村官聘期3年,3年期满转为事业岗位”;
4.按照2011年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高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陇发[2011]5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教师改行,任教不满5年的教师,不得调出”;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4日至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