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未具备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身份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市纪委市监委办公楼干部室1-304室。
3.报名时间:2018年5月30日至6月5日。
4.报名要求:报考者填写《五指山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年度考核表等证明材料径送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室。联系人:黄彪,联系电话:86626540。
(三)资格审查
1.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纪委市监委领导担任,成员从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抽调人员组成。
2.报名结束后,由五指山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