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进行计分,总分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
(一)笔试
笔试由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遴选计划。
笔试时间为6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排名暂定于6 月12日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确定
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等。
3.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以及职(岗)位所具备的相应素质。
4.面试方式
此次遴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