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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跟班培养人员13人公告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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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简章》中所规定的条件和《岗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遴选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遴选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遴选资格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的始终,在遴选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2.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其参加遴选。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岗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遴选计划减少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文稿写作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及考试范围。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为2018年6月1日、6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遴选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为自动放弃。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拟跟班培养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会议研究

市政府办公室召开党组会议,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确定拟跟班培养人选。

(八)办理手续

书面发函征求拟跟班培养人员单位意见同意后,按照规定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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