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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义安区纪委区监委比选10人公告

义安区人民政府 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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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程序步骤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参考《义安区纪委监委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附件2),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估表》(附件3)进行自评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照1张(附电子版)。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个人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相关表格可在义安先锋网下载。

时间:2018年5月21日—25日

地点:区人力资源局(区政府大楼负一楼)

咨询电话:8829592 8878728

(二)综合能力素质评估

综合能力素质评估满分100分,占总分60%。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和提交材料复核把关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估表》进行评分,按比选名额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三)民主测评与考察

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区编办联合组织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了解、核实有关情况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满分100分,占总分20%。考察组评价满分100分,占总分20%。同时,对考察对象填报的报名表、综合能力素质评估表等内容进行核实。

(四)征求意见

对差额考察对象人选书面征求纪检、综治、信访、计生等部门意见。

(五)确定人选

结合考察和征求意见情况,按照总分(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得分×60%+民主测评得分×20%+考察组评价得分×20%)从到低分,确定前10名作为拟比选人选。总分相同的,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得分高低顺序取足名额。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区编办共同综合干部个人表现、岗位适应性等情况,提出比选岗位具体建议人选,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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