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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程序步骤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参考《义安区纪委监委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附件2),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估表》(附件3)进行自评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照1张(附电子版)。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个人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相关表格可在义安先锋网下载。
时间:2018年5月21日—25日
地点:区人力资源局(区政府大楼负一楼)
咨询电话:8829592 8878728
(二)综合能力素质评估
综合能力素质评估满分100分,占总分60%。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和提交材料复核把关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估表》进行评分,按比选名额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三)民主测评与考察
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区编办联合组织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了解、核实有关情况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满分100分,占总分20%。考察组评价满分100分,占总分20%。同时,对考察对象填报的报名表、综合能力素质评估表等内容进行核实。
(四)征求意见
对差额考察对象人选书面征求纪检、综治、信访、计生等部门意见。
(五)确定人选
结合考察和征求意见情况,按照总分(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得分×60%+民主测评得分×20%+考察组评价得分×20%)从到低分,确定前10名作为拟比选人选。总分相同的,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得分高低顺序取足名额。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区编办共同综合干部个人表现、岗位适应性等情况,提出比选岗位具体建议人选,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