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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4.下级机关事业单位转任至上一级机关事业单位未满2年的(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5月18日);
5. 新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在现单位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2年的(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5月18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6、2014年2月18日以后录用的乡镇公务员;
7.单位明确表示不同意报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1日到选调单位报名,上交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报考人员对照个人身份和招考条件选择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若所报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6月5日前完成调剂报名)。
三、考试方式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需要加试的用人单位,在笔试后加考其它科目。
面试成绩与笔试(含加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有加试科目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2+面试成绩;无加试科目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100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7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市人社局公务员科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18年6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各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单位与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