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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②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首聘书(聘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④《区第十五中学等四处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在兖州教育服务平台下载);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姓名);⑥《区第十五中学等四处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统计表》一式一份(同时报电子版)。以上材料,每个报名人员单独装袋。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类别(如小学语文教师、初中数学教师)。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
若出现报考人数少于各镇(街)、区兴隆庄煤矿学校遴选计划分配数额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遴选。
(二)资格审查
1.初审:申报教师所在学校及镇(街)教委对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的,镇(街)教委、区兴隆庄煤矿学校持有关材料到区教体局报名。
2.复审:对进入拟聘用范围的人员,区教体局组织专人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②教育教学问题分析;③教育学;④心理学。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镇(街)及区兴隆庄煤矿学校各自遴选分配计划,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本镇(街)及区兴隆庄煤矿学校拟聘用人员。
五、岗位选择
(一)根据所报考岗位类别,按照拟聘用人员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由个人自愿选择岗位。
(二)报考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①已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②最后学历;③ 2015、2016、2017年度考核结果(见习期不定等次视为合格);④教龄。
(三)选岗人员出现弃权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人员,区教体局将在兖州教育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