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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瑶海区比选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瑶海区人民政府 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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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的;

4、其他影响提拔任职等不适宜报名的情况。

三、工作程序

公开比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初选、面试、综合考评、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和任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瑶海区政府门户网、瑶海先锋网、瑶海报等媒体发布。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比选办”)统一组织。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报名。每个职位比选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时,相应核减比选名额。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比选全过程。报名时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在面试中作弊、在组织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比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3、初选。区比选办在综合分析个人工作经历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的基础上,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初选(初选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综合考虑人选的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一贯表现等,经过充分酝酿和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采取公开演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人选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等(面试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5、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由面试成绩、上级测评、所在单位测评三部分组成。上级测评是由联系单位的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分;所在单位测评是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评分。面试成绩、上级测评成绩、所在单位测评成绩按照6:2:2加权计算总成绩,经充分酝酿,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由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业务素养和群众公认度,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结束后,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和各方面表现,对考察对象做出适岗综合评价,提请区委常委会议研究。

7、研究决定及任用。提请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各职位拟任人选。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提拔任职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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