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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凉山州委政法委员会考调州禁毒办人员3人公告

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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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安业务知识、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三)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4名(差额1名),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试用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州禁毒办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六)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州委政法委集体讨论决定拟考调人员。如试用结果达不到考调要求或试用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试用资格,并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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