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技术岗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专业技术岗位七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八级满3年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九级满4年以上。
2.管理岗位七级满3年以上。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科级正职 3年以上。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
(八)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尚处于试用期内的。
5.存在其他与现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政策相违反情形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者于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17:00点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成都市高新区天仁路260号11楼1106办公室)进行报名。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撰写、发表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二)资格审查
由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于2018年5月22日17:00点前通知笔试,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入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