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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开遴选的对象及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的对象
本次公开遴选的对象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册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2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5岁(1983年5月2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根据铜委办字〔2015〕51号文件要求。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新招聘工作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六、遴选(招聘)程序
遴选(招聘)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推荐初步人选、笔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二)资格审查。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得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推荐初步人选。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数达到5︰1比例的职位,由遴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评审组,根据报名者的专业、经历和工作业绩,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5名参加笔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数达不到5︰1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招聘),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遴选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考试,其中: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律类、不限专业类考试内容为文件拟写,计算机相关专业类为计算机实操考试,考试结束后进行面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笔试和面试由市委宣传部有关领导和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