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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选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选调。
1、组织推荐。
2、个人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须持以下证件、资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及当地所在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2016、2017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填好《报名登记表》(2份,原表在网上下载)并贴好1寸彩照,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现场拷贝给报考单位;
(7)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