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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六、公开选调的程序
发布通知、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办理调动手续。
1.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本次选调工作的信息均在周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uzhi.gov.cn)、县纪检监察网(http://jw.zhouzhi.gov.cn)及相关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法:报名者应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以下资料邮寄至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纪委组织部(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二曲镇老城东街37号,周至县纪委组织部王亚娟收,邮编:710400),并附详细联系方式,邮寄的同时也可将相关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县纪委邮箱(zzjwzzb194@163.com)。
(1)《周至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可在网上下载)一式三份;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特别是个人专长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
(3)身份证、学历、学位、公务员登记表等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可在网上下载)。
3.资格初审: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依照选调的职位和条件,对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4.领取准考证:初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主要为时事政治、政策理论和与纪检监察工作有关的党纪法规等方面。
笔试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命题及阅卷。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照选调人数与通过笔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通过笔试人数未达到选调人数的2倍,则全部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