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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7.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参公管理人员转任公务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报考者需本人到州纪委组织部(407室)报名,不得代报。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需携带材料
(1)县市组织人事部门或州直部门党组(党委)签署意见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份,贴照片;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编制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4)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5)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7)党员证明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