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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所在单位不同意其参加公开遴选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绥阳县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至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绥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科(绥阳县行政办公中心一楼;联系人:杨秀才,联系电话0851-26230571、17785266390)。
3.报名材料:
参选人员填写《绥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附近期五寸生活彩照1张,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遴选意见并加盖公章,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名者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原则上必须本人亲自报名,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名。
(三)资格审查
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个人信息,对照《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报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确定正式报名人员名单。《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