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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可于4月20日16:00前随时登录舒城县人民政府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4月20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电子照片重新发送至舒城县选调办邮箱(不用再重新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将于4月20日17:30前完成。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4月21日16:00前登录舒城县人民政府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截止后,选调职位缴费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该职位选调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职位,经“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3日10:00至16:00改报其他职位。
5. 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4月27日至4月28日,从舒城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20分。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9日上午8:30-11:00,考场统一设在舒城县城关镇,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为确保选调人员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一周内,舒城县选调办将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下同)差额确定笔试入围人选:选调计划1-2名的,差额1人;选调计划3-6名的,差额2人。笔试入围对象应于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以及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即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