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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龄、工作经历、现单位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9日。
(四)在职教师、医务人员县内改行参加遴选的,需在教师、医务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获得过优秀等次或受过县委、县政府、市级部门及以上的表彰,并需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五)县管领导干部报名参考需经县委组织部同意。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上午9:00 --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社保局7楼703会议室。
3.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证书原件及加分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年度考核优秀的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年度考核文件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在不同单位的工作经历需要累加的,须分别出具证明)、经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等资料,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4.报名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负责,与报名同步进行。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4月13日上午9:30-12:00在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县人力社保局综合大楼512房间)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见《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遴选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职位数。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法律、经济、科学技术、公文写作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附件2,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仅设置公共科目的遴选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含加分);同时设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遴选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不得低于100分,不含加分)。
下列情况可享受加分,并纳入笔试成绩:2015年以来,凡个人年度考核每获1次优秀等次加2分;个人获县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不含非常设性工作机构)综合性表彰的,每次加2分(因年度考核获表彰的不重复加分);个人获省部级(不含非常设性工作机构)综合性表彰的,每次加4分;个人获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次加6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通过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以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每个遴选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与遴选职位数等额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天所在面试组所有考生的平均面试成绩方为合格。
3.成绩计算。无加试科目的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有加试科目的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成绩×50%+加分+专业科目成绩×50%)×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