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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西藏拉萨市牦牛养殖和饲草种植人才选调11名公告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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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曾因违规违纪受过处分的;

4.身体不能适应高原气候的。

五、相关待遇

1.选调人员同等享受我市同类人员工资(当雄县中级职称1.1万元左右、副高级职称1.4万元左右,林周县中级职称1万元左右、副高级职称1.2万元左右)、休假等待遇,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

2.区外选调人员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人员),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2000元、1400元岗位津贴。

3.市外选调人员经拉萨市专业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后,承认原有专业技术职务和聘任时间。对从自治区外选调的硕士研究生,见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可按有关规定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对从自治区外选调的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员,优先推荐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享受《西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有关政策。

4.选调人员择优纳入“三区”科技人员选派对象,按照《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享受待遇。

5.择优遴选选调人员进入拉萨市净土健康草牧业专家工作站林周、当雄分站,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工作站科研或创新创业项目情况,连续3年给予每个工作站每年10万元的项目资助。

6.选调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可随迁,市人社局协助用人单位根据其随迁配偶原单位性质和专业特长妥善安排工作,其子女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或入托。区外选调人员子女户籍迁入拉萨后,按照《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有关要求,当年起即可在拉萨参加高考或中考;其本人在藏工作满8年后,子女可参加内地西藏班考试。

7.选调人员由当雄、林周县提供住房保障。

六、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协议、报到等程序进行,由拉萨市人才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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