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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县管领导干部;
2.尚在试用期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处分期间的;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处于禁考期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忠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现场报名,报名时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要求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行政中心5024室)。联系人:刘海军 张靖琳 联系电话:54239581。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县纪委监委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