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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遴选岗位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特殊职位不递减遴选名额。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根据遴选职位岗位履职要求,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调查研究、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在面试中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试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和政策法规等。
面试时间及具体有关事项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通知,并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为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或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弃权出现差额将不再递补。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人员如无故放弃,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五、量化考察
县人力社保局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顺序差额确定进入量化考察人选(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按开考比例进入考察环节;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进入面试人员全部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负责量化考察。量化考察实行百分制,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考察结果量化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察指标主要有四项:实绩考核(50分)、民主测评(40分)、个人获奖加分(不含年度优秀)(5分)、考察组评分(5分)。考察单位把量化考察结果报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