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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方法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4月10日。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机关办公楼3号楼1006室
报名方式:本次选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准备以下资料:1、如实填写的《清远市外事侨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双面打印,贴好照片(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一张大一寸近期彩照;3、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
(二)资格审核
我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初审通过与否以收到我局办公室电话通知为准。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名时按顺序装订好报考材料,所有材料需使用A4纸张):
1、《清远市外事侨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由管档部门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盖章;
3、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由管档部门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盖章;
4、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完予以退回);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完予以退回)、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7、选调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选调程序
(一)笔试。分值为40分,采取闭卷方式,做一道申论或其它写作试题。
(二)面试。分值为60分。面试工作由我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1:1。
(四)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局负责。
(六)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我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我局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上岗前与我局签订承诺书,承诺要在我局工作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