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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位调整
本次遴选名额为4人,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遴选计划。
(三)笔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集中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3月3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和排名定于4月10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根据笔试折合成绩,原则上按照遴选职位(岗位)名额的2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其公众网站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市人社局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表彰奖励证书和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市人社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凡不能形成竞争的职位(岗位),取消或调减遴选计划。
(五)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技能测试、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公开遴选单位的考官不超过2人,其他面试考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省级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各职位(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确定为并列名次)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及以上的职位(岗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凡不能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岗位),取消或调减遴选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