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8宁夏石嘴山市纪委监察委选调19人公告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18-03-13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选调范围

全区各市、县(区)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参公管理相关单位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热爱纪检监察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坚持原则,吃苦耐劳;作风扎实,清正廉洁。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新录用公务员的服务期须满5年(截至2018年3月31日,含试用期),通过调任、公推比选、换届选举等形式进入公务员队伍,须具有5年以上本机关公务员工作经历。

(四)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

(六) 选调岗位的专业条件:

1.综合岗位:要求具有法律、汉语言、文秘等履行职责所需专业或有党政办、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等从事文秘工作经历。

2.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岗位:要求具备法律、侦查、审计、财会等专业知识或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财会等工作经历。需经常外出办案。有办案经验者可优先录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二)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 与所报考单位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四) 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五)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