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8广东韶关市遴选公务员26人公告

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 2018-03-13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案例分析,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14:30-16:30时。地点在韶关市市区,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本次遴选不设开考比例,但各职位的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拟遴选的人数比例低于3:1的,按全市笔试平均分数线确定入围。

4.成绩查询。2018年4月中上旬,报考人员可登录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公务员管理”“通知公告”查询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情况。

(二)面试。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遴选职位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须提交的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推荐同意报考的《报名表》原件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原件经审核后交回本人)。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的顺序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考察组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干部或熟悉遴选职位业务的干部组成,按照规定进行考察,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体检对象由遴选单位依据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按1:1比例确定。体检按考录公务员的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负担。

考察、体检发现不合格的,可递补考察、体检对象。其中,考察不合格的,须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

六、公示和转任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转任对象,在本单位网站和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