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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近三年曾受党纪政纪处分、责任追究或影响期未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新录用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4)与所报考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根据组织人事联席会议精神,为保持教育、卫生系统人员稳定,此次选调教育、卫生系统人员不得报考(因县中心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组织人事部门发函抽调满一年的人员,可报考)。
上述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 2月28日。
四、选调程序
1、组织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经单位同意后,于3月14日下午18时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口报名(党群系统在县委组织部干部股报名,联系电话:2526320;政府系统在县人社局干部管理监督股报名,联系电话:2529108),每人只能报一个选调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应填写《岚皋县2018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含城关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单位介绍信及能证明本人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有效证件、资料,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两张。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准确信息,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选调资格。同时,各镇应积极支持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名,无正当理由不得限制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