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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分值确定、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0日至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诸暨市环境保护局805室(诸暨市环城东路968号水业大厦);
(1)《2018年诸暨市环境监察大队公开选调执法人员报名表》(须经现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户)籍为诸暨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配偶原(户)籍为诸暨市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证明;
(5)参加工作后获奖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6)现任职务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有);
(7)正面二寸免冠照2张。
上述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因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提供的原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入围面试,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如超过8:1(不含),需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2:1比例入围面试。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分值确定。设置加分项目:近五年公务员(参公)年度考核优秀、学历、参加工作后获奖情况等因素设置分值,加分项目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面试成绩和加分项目两项得分之和为选调总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若增加笔试环节,则选调总分=笔试成绩得分×40%+面试成绩得分×60%+加分项目得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体检对象分别按岗位实际选调数,依照选调总分从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选调的依据。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调动。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自通知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能到调入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职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