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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
3、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遴选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再参加面试。面试人选与该岗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
4、考试时间、地点: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考试总成绩确定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方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察、政审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和遴选岗位数量,按照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与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注重工作实绩和文字工作能力考察,强化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