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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遴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 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以正式录用为事业单位人员时间为准);
3. 取得医学相关专业初级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4. 年龄不超过45岁;
5.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报考职位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加遴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