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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办法及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9时—3月16日17时。
2.报名地点: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干部处(省委前楼304室)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经现场资格审查。如实填写《省委宣传部公开选调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在报名时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小2寸免冠近照4张一并提交。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应责任。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最终报名比例达不到1:3,由省委宣传部决定是否核减选调数量。
(二)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基本能力素质、公文写作等。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考察考核人选。笔试分值占综合成绩的50%。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小数点保留2位。面试分值占综合成绩的40%。
(四)考察考核。省委宣传部干部处组成干部考察组,到进入面试人员所在地区和单位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内容包括基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综合素质,重点突出考生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考察考核分值占综合成绩的10%。
(五)体检。体检由部干部处会同部机关纪委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综合成绩递补一次。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选调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者其他违反体检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