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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宝安区选调公务员4人公告

宝安区人民政府 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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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3月6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7),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务员身份承诺书》、《计划生育承诺书》和《聘任制公务员知情同意书》、任现职级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承诺书和知情同意书需本人签字,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其中任现职级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可暂不提供,待单位考察时补交)。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向报考者反馈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拟选调名额3倍时, 视情况由各用人单位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决定是否取消该选调职位。如取消的,由各用人单位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参加笔试的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3倍的,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选调职位)。

考试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有关信息将会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阅。

(四)资格复审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经各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其中,市外公务员报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同意后组织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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