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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2014年2月18日后考入乡镇机关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市直单位的公开遴选。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8:00至3月2日17:30。报名地点为各遴选单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材料及程序: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个人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以及4张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如实填写《2018年景德镇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打印填报,手动签名,一式四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党委(党组)及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报送到遴选单位。
3、如有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通知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于3月6日8:00至3月7日17:30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重新自愿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没有改报的,自动作废。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2018年3月15日8:00至3月16日17:30期间,报考人员到所报考的遴选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