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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五河广播电视台、五河先锋网、五河县纪检监察网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6日至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五河县纪委监委办公室(五河县城南新区行政办公中心五楼)。
4.有关要求: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近期1寸彩照3张及报名表。报名表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he.gov.cn)下载。报名时递交由本人签名的《公开遴选诚信承诺书》。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考人员名单,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2,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比例核减遴选数量。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知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因个人原因缺额的,按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按40%:6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共同负责实施。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因个人原因缺额的,按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