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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三)面试
1.人员确定:根据各职位聘用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数时,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数时,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龙区政府网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如果总成绩相同且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四)考核
对参加面试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应聘资格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对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考试总成绩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经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