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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祁东县紧缺专业公务员选调21人公告

祁东县党政门户网 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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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笔试

开考比例:为确保选调质量,各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公开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低于3︰1的,调剂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调剂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公开选调计划,该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笔试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卷面满分为100分,限时150分钟。

笔试时间:另见网站通知。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及免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体检及考察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过程。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2:1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限时10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竞争性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

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体检入围情况将依工作进度分别依次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新闻网、祁东县党建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参加考试选调的人员的综合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在衡阳市范围内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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