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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10人公告

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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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法制日报》、中国法院网、深圳组工在线、我院网站等平台刊登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应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qianhaify@163.com),报名人员收到回复的确认邮件,视为已经报名;未在指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或未收到确认邮件,视为未报名成功,不安排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时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

3.报名时间:从刊登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23日24:00时止。

(三)资格初审

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发现提供的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进入下一轮的资格。

2.资格初审仅对报名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及录用审批为准。

3.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定为2018年4月1日9:30至12:30,地点拟设在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根据初试成绩,按选调名额1:4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根据复试成绩,按选调名额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复试时间初定在4月14日、15日,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时间初定在4月16日,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初试占20%,复试占3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或总成绩(百分制)为60分(不含本数)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组织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占50%(初试占20%,复试占3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求和计算出总成绩,并由高至低排序,按1:1.5比例组织体检。

2.体检人选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

4.医院体检结论做出后,如体检不合格者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项目为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经我院党组研究,按照选调名额1:1的比例,拟定组织考察人选,并将拟考察人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初审,确定组织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工作。

(七)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经我院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确定选调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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