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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新疆阿克苏地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85名简章

新疆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201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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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遴选的组织

公开遴选工作在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各遴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地委组织部负责地委机关、人大工委机关、政协工委机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群团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遴选工作。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务员局负责地直行政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遴选工作。

三、遴选方法和程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8年上半年阿克苏地区地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县(市)及其以下机关报考者,在本县(市)报名(含垂管单位)。报考党委等六类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的,到本县(市)委组织部报名。报考行政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到本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其中: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的报考人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核,垂直管理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有人事调配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含公务员身份的证明)。

按照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程序进行。报名者要认真填写《2018年上半年阿克苏地区地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到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政府网下载),经所在单位和任免机关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到报名点报名。

2.资格审查。考生所在单位和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由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8年上半年阿克苏地区地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即完成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人数公布。资格审查结束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汇总的各遴选职位报名统计情况在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政府网公布。

4.报考职位的调整。公开遴选名额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减少遴选职数或取消遴选职位。因未达到规定比例而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因未达到规定比例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调整报考职位的书面申请等相关材料,到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务员局进行报考职位的调整,由各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

5.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前3天,到本人报名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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