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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身份等条件(详见附表1:《2018年石首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四、选调的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可由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7日8:30—2月2日17:30。
3、报名地点:各选调单位。(见附件1)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18年石首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表样见附件2);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及其他重要证明资料的原件、复印件(1份);
(4)基层工作经历和本人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和各选调单位根据选调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选调人员名单。报名期间,各选调单位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组织公开选调。
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公开选调实行差额选调。根据当前我市干部队伍实际,各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超过选调职位数,即可进行公开选调。采取笔试、面试、履历分析等方式进行,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50%、履历分析占10%的比例实行百分制综合计算成绩。其中:
1、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选调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各选调单位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各选调单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履历分析。履历分析主要对面试人选的学历、经历、年度考核、工作业绩、获奖表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量化评分。具体量化评分操作细则由各选调单位根据职位特点要求和比选择优的原则研究制定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