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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公开遴选2人公告

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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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遴选职数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在面试前,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一次认真复核。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公告。核减遴选职数或取消遴选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在面试7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由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发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公告。

(四)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时间地点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调动人员

考察结束,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经党组研究,按1:1比例确定拟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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